本帖最后由 kinglee520 于 2013-7-5 22:50 編輯 保溫外墻的構造無用勿下~意思一下,一個幣不然下了也不去看~
這個是什么?是構造柱嗎?不像呀。沒留槎字。
我是甲方代表 ,這個樓是33層的,陽臺后砌墻是10cm的砌塊墻。施工單位砌筑的構造柱都是10*10cm還是兩根鋼筋的,我查了查規范 構造柱最小截面要240*180各位前輩,到底對不對,
在砌體結構的圈梁與構造柱連接處,圈梁的縱筋在構造柱的縱筋外邊還是里邊?最近做了一個工程,施工方提出來的,以前從來沒有注意過。
240厚磚混教室,9米開間,6.3進深,教室內的大梁為250X600我才畢業,水平有限,現采取梁下設置300X300的構造柱的加強措施。梁在計算的時候用的是SAT-8模塊計算,梁設為兩端鉸接;柱沒有找到理論計算的模型,沒有計算就直接用4根16的2級鋼,施工圖已經發了出去。請問:1.以上的處理是否合理? 2.構造柱如何來計算配筋?手算如何確定計算模型,PKPM算的時候怎么做?請教各位大俠!!!謝謝賜教!!!
在結構設計說明中經常有這樣一句話“當磚砌體高度大于4米時,應設一道圈梁,當磚砌體長度大于5米時應增設構造柱。”如果有一面墻同時滿足了以上的兩個條件,應該怎樣做?圈梁,構造柱都設還是擇一即可。
我在“加氣混凝土裂縫、抹灰層起殼、龜裂的原因和解決方法”文章中看到,三、解決問題的方法:1、收縮裂縫的解決方法:減小構造柱間距及改變構造柱形式(構造柱與砌塊不宜用馬牙岔連接)。請問為什么不宜用馬牙岔形式呢???
最近,我省出臺了一個所謂的“技術規定”,說砌體結構建模時,不應考慮構造柱的作用,應去掉構造柱來驗算抗壓。這樣一來,尤其對學校類的建筑非常不好做,請問大家,你們那里有這個“規定”嗎?
構造柱圈梁
有個墻體是3米高3.5米長,按理來說砌墻不要做構造柱,但是如果在2米的地方丁字形橫砌一排2米長的墻出來做個閣間.那么這樣在丁字處要不要做構造柱呢????按規范解釋是要做啊
抗規7.3.1條的條文說明指出,上下梯段對應墻體處增加四根構造柱,與在樓梯間四角設置的構造柱合計8根構造柱,請問下,文中意思是不是樓梯間要設置8根構造柱呢?那09年二注真題上午卷第33題的解答是不是有誤呢?請高手指教啊!
請教:關于構造柱、圈梁的問題 規范上說:墻長大于五米時要加設構造柱,墻高大于四米需加設圈梁。 則如下幾種情況如何處理: 1、如圖1左,這段墻長要不要把T形相交的1M長墻算上?如果算上,就要加設構造柱,不算上就不加設了。如果加設,在哪個位置為好?相交處還是整段墻中間點? 2、如圖1右,問題基本同上,歸根到底就是相交的墻算不算個節點?如果算,這段9.9米長的墻就不要設構造柱了。如果不算,就得設了,這個又設在哪里?中間點位置? 3、如圖2,地坪以下基礎墻高1M,地坪以上墻高3.5M,如果單數地坪上墻,不加設圈梁。如果算基礎墻,則高達4.5米,肯定要加設圈梁。如果地坪以下只算0.5米,則墻高4M,也不要加設?應該怎么理解呢?
這些填充墻的構造柱如何設置如圖示,一食堂工程,屬框架結構,填充墻采用加氣砼砌塊,結構設計說明中強調了填充墻長度超過5米時,每隔3米設一構造柱(規范沒有這個規定),請問各位網友,圖中9--18交H軸之間的墻體,這個5 米的要求考不考慮橫墻的隔斷作用,現在施工現場存在兩種觀點,有人認為有橫墻作用,按設計說明要求只需在10---12軸間設構造柱,其余位置都不需設置.另有人認為,墻長應按9---18軸之間的總長考慮,每隔3米設一道構造柱.另外,10---12軸之間的墻體中間有一道門,這個位置的構造柱設在哪里呢?[ 本帖最后由 mhq888 于 2010-6-1 08:59 編輯 ]
這個框架結構的,填充的黃色的柱子為構造柱?本人想知道什么時候需要設置構造柱?這個結構的是不是不設置也可以?
圖中是基礎磚墻的構造柱砌筑,請教各位構造柱這樣砌筑是否可行,有人說紹興出文說基礎磚墻不留馬牙槎,有人說要留,有什么規范明確嗎。在農村看到建造的磚混結構房屋中,在構造柱處也是這樣一凸一凹砌筑可行嗎?各位有什么看法。另外請教那本圖集或規范畫出了構造柱處墻體如何砌筑,拉筋如何設置等謝謝!
陽臺從第一層開始 陽臺懸挑梁端有一個350×450的構造柱 這個構造柱屬二次結構嗎? 柱截面比梁還寬 節點插筋怎么做?:L:L:L:L:L:L
1、涂的什么蠟?2、作用什么?3、施工工藝或者說是步驟,在什么時候涂上去的?4、構造柱鋼筋必須貫穿梁底部嗎?
1)應根據砌體結構體系.砌體類型.結構或構件的受力或穩定要求,以及其他功能或構造要求,在墻體中的規定部位設置現澆混凝土構造柱; 2)對于大開間荷載較大或層高較高以及層數大于等于8層的砌體結構房屋宜按下列要求設置構造柱。(1)墻體的兩端,(2)較大洞口的兩側,(3)房屋縱橫墻交界處,(4)構造柱的間距,當按組合墻考慮構造柱受力時,或考慮構造柱提高墻體的穩定性時,其間距不宜大于4M,其他情況不宜大于墻高的1,5--2倍及6M,或按有關的規范執行,(5)構造柱應與圈梁有可靠的連接; 3)下列情況宜設構造柱(1)受力或穩定性不足的小墻垛,(2)跨度較大的梁下墻體的厚度受限制時,于梁下設置,(3)墻體的高厚比較大如自承重墻或風荷載較大時,可在墻的適當部位設置構造柱,以形成帶壁柱的墻體滿足高厚比和承載力的要求,此時構造柱的間距不宜大于4M,構造柱沿高度橫向支點的距離與此同時與構造柱截面寬度之比不宜大于30, 構造柱的配筋應滿足水平受力的要求
論文簡介:構造:石材(框架)幕墻圖集 好用著呢,平時下不到,因為要的價錢太多 投稿網友:husonglin 上傳時間: 2013-07-04